作者:北京大学讲席教授 俞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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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创新的意义及兴起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结构的分化已经开始定型,新的社会格局正在形成。这种新的社会格局由以下三个子系统构成:以政府官员为代表,以政府机构为基础的政府系统;以企业家为代表,以企业组织为基础的市场系统;以公民为代表,以社会组织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系统。随着新的社会格局的形成和社会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到来,改革的重心正在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政治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与这种宏观环境相适应,社会创新也变得日益重要。

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结构变化的现实,认清社会发展的趋势,把握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社会结构的分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公共领域的产生与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社会公共领域的不断扩大,社会创新的日新月异,符合社会进步的方向,是社会现代化的普遍规律。

广义地说,社会创新就是社会领域的创新活动。它包括政府机关、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社会自治等领域的创新活动。狭义地说,社会创新是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创新活动。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社会创新,它都是一个新兴的重要创新领域。建设创新型国家,已经上升为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要建设一个创新型的国家,不仅需要创新型的政府和创新型的企业,同样需要创新型的社会。社会创新是建设一个创新型社会的必经之路。

社会创新在我国的发展相当迅速,短短几年间社会创新已经从一个外来的陌生词变成了广泛受到关注的热门话题。2006年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和英国文化协会、英国杨氏基金会联合召开了国内首次“社会创新”专题研讨会。虽然那次会议受到了中英两国官方和民间的高度重视,但“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等在当时还是一个近乎于陌生的字眼。今天,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不仅不再为学界和社会各界所陌生,而且已经受到了各界的广泛重视,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的实践已经广泛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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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创新与社会进步

无论从激发社会活力,满足社会的多样性需要,还是从扩大公民的社会参与,推进社会的自治,培育公民的参与能力等意义上说,社会创新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

社会创新有助于激发社会活力。一个民族的活力,最终来源于社会的活力。通过社会创新激活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地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生活,有助于激发公民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使社会的精神面貌呈现出朝气蓬勃的局面。

社会创新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我们也面临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如生态环境的恶化、社区管理的复杂化、人口的老龄化和农村的城镇化等等。众多社会问题的解决,仅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仅靠传统的社会体制也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通过社会领域的创新手段,来迎接这些新的社会挑战。

社会创新有助于改善社会服务。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并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如基本的义务教育、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等等。但政府不可能提供所有的社会服务,许多个性化的社会服务,将日益依靠社会力量来提供。社会创新是提高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
 

社会创新有助于扩大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公民参与程度越高,社会民主的程度便越高。公民参与有两种形式,一是政治参与,二是社会参与。对于公民的日常生活来说,更重要的是社会参与。通过社会创新,增加公共参与的渠道,丰富参与方式,让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更多的社会参与,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方式。

社会创新有助于社会自治。社会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方式,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和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社会自治与政府管理不同,其主体就是居民自己,其活动范围就是公共社会领域。政府为社会自治提供基本的制度环境,社会创新则有助于丰富社会自治的形式,根据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群体,调整社会自治的方式,提高社会自治的效益。

社会创新有助于提高慈善效益。慈善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所承担的职能。慈善为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和扶贫帮困创造现实条件,是社会救助和社会博爱的重要形式。慈善无疑是一件社会善事,但慈善同样有一个质量和效益问题,社会创新有助于提高慈善的质量,使慈善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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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社会企业,推动社会创新

纵观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培育和发展社会企业,发挥社会企业的重要作用,是社会创新的重要趋势。发展社会创业,意义重大,前景广阔,任务艰巨。

社会各界,特别是党政部门和经济界,要更加重视社会企业。社会企业是一种新的企业模式,它兼有公益组织和企业组织的某些特征,但它超越一般的企业和公益组织。社会企业主要追求社会目的,其营利主要用于社会公益。这样一种社会企业,不仅对于促进社会创新,解决社会问题,发展公益事业极其重要,而且对于完善社会经济结构,消除社会贫困,改善社会治理也意义重大。

尽管我们有传统的福利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它们与社会企业有相似之处,但它们毕竟不是现代的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对我国的企业界和政界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还缺乏培育和发展社会企业所需要的基本制度环境。有关部门应当本着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目标,努力从审批、监管、税收、资助等多个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企业成长的制度环境。

社会企业的发展应当有一个长远的目标性规划。应当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框架性目标,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全国性的《社会企业行动计划》,各地也应当有一个切合当地实际的社会企业行动计划。这样,社会企业的发展不仅有近期和长期目标,而且有路线图和进度安排。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将发展社会企业纳入“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宏观战略之中,将社会企业与社会福利、扶贫帮困、就业安置、经济结构调整等社会经济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促进社会企业的发展出台相应的政策,帮助社会企业解决发展过程的各种困难,奖励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企业。

 

发展社会企业同样离不开优秀人才,社会各界应当想方设法推出各种积极的措施,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社会企业,特别是吸引更多的志愿者投身于社会企业。同时,要加大社会企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社会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与此同时,社会企业也应当自觉担负起推进社会创新和的社会进步的重任。社会企业应当对自身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内部管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自身的社会诚信。社会企业既要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克服政府机构的官僚性和企业组织的唯利性;同时在社会创新中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积极主动地与政府和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总而言之,希望社会企业成为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合作的一个重要场所,三方齐心协力来推动社会创新,激发社会活力和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