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三务”是全国首个由省级纪委监委牵头研发、推动实施的监督治理系统平台,该平台由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员使用的管理端以及群众使用的微信小程序用户端组成,通过平台及时公开党务、村(居)务、财务,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4月,先后组织康平县、浑南区、昌图县等11个县区作为试点推进,同年6月,在全省推广使用。
一、“辽宁阳光三务”的发起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强调,要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一)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李希书记强调,要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党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解决群众监督难问题的现实需要。基层社区(村)既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近年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热情较高,特别是随着科技时代进步,群众利用网络反映社会问题逐渐增多,需要我们把有意愿监督的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地回应群众参与热情,引导群众理性监督,解决群众监督难问题,进一步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真正让人民群众从主动监督中获得实惠。通过发挥党与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合力,带领群众齐心协力共建共享共治,集中社会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基层治理效能。
(三)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多年以来,辽宁省信访举报长期位居全国前列,基层政治生态迫切需要深度净化、全面净化。而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出现,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程度不高及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三务”公开问题不解决,基层腐败就无法根治。要求纪委必须全面打好净化政治生态攻坚战,重拳出击、全力保障“三务”公开透明,让基层小微权力和惠民惠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民心,防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化解基层信访矛盾,以推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创新行动和一个个具体问题有效解决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辽宁阳光三务”实施过程
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基层监督治理攻坚战,高站位谋划、全方位推进、工程化落实、常态化问效。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2年初,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正式部署启动“辽宁阳光三务”,发出了动员令、吹响了集结号,要求逐级推动全省所有社区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党务、居务、财务,并逐步扩展至全省所有村,奠定基层治理基础。2月,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若干意见》,将全面推行“辽宁阳光三务”列为十项重点任务的首要工作。3月,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村级“辽宁阳光三务”的指导口径》,统一全省社区(村)党务、居(村)务、财务的工作目标、规范标准、把握重点和组织实施,这是辽宁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全面规范社区(村)“三务”的指导性文件。
(二)研发推广阶段。2022年4月,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建行以首创精神启动系统研发攻关,分批次分类型试点优化完善,组织康平、浑南、昌图等11个县区渐进推开试点。5月,督导完成全省具有行政区划代码地区注册和群众身份审核及权限绑定工作,“辽宁阳光三务”监督治理系统平台在辽事通专区和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这是全国第一个省市县乡村五级应用的监督治理系统平台。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6月,在沈阳康平召开全省“辽宁阳光三务”现场观摩暨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实施“辽宁阳光三务”工作。同时,省纪委监委和辽台、辽报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区主流媒体加强宣传造势,引领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不断扩大辐射面。8月,协调完成系统安全等级三级保护备案,升级可视化管理、指标化调控、满意度测评等10项功能“列装”系统平台,实现迭代升级。
(四)拓展完善阶段。2023年5月,省纪委办公厅印发《“辽宁阳光三务”村级公开基础目录》,将原有46项公开基础目录调整为70项。6月,平台增设“咨询投诉”模块,直接对接12345平台,畅通群众投诉、咨询、反馈渠道。7至8月,扩充平台功能,增设“阳光社区(村)”“阳光故事”“社区(村)特色”等6个模块,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2024年2月,深化拓展“辽宁阳光三务”服务治理功能,针对城市供暖、物业管理等热点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8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开事项和23项城市供热事项公开事项,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增设“阳光物业”“阳光供暖”模块,以更大范围的公开事项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三、“辽宁阳光三务”的创新特点
(一)突出科技创新。紧盯群众看不到、看不全、看不懂和不方便监督等现实堵点问题,综合运用网络化、可视化手段,实现村社“三务”公开从“上墙”到“上网”的科技性变革,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获取信息更便捷的渠道,群众随时随地拿出手机就能查的到本村(社)“三务”情况。
(二)突出制度创新。全面梳理过去30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听取群众呼声的基础上,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科学有序追溯、方便群众监督”的目标原则,规范细化村社“阳光三务”70个公开事项,出台全国首个由省纪委监委制定的关于村级“阳光三务”制度文件,统一全省规范标准、明确机制流程、强化组织领导。
(三)突出管理创新。设置省市县乡村五级用户管理员,纵向上,省纪委监委管理员可查看并掌握全省“三务”公开情况,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管理员分别可查看全省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事项落实情况;市县乡三级纪委及职能部门对应省级管理员权限,可查看监督监管本地区本领域落实情况;横向上,对需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各级纪委监委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解决问题。
(四)突出机制创新。建立全国首个由省纪委监委跟踪督导的村社信息录入、镇街审核发布、群众反馈评价和县区督导整改的闭环工作机制。村(社)“一把手”组织督导相关人员收集汇总真实数据,按时上报公开信息;乡镇(街道)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和对上请示、对下指导;对公开事项中群众反馈评价不满意的,县区纪委监委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督办网上不满意的评价和群众不满意的反馈,切实把小事终结在村社、大事终结在街镇、难事终结在县区,确保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让矛盾上移。在化解基层矛盾的同时,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
四、“辽宁阳光三务”的实施效果
(一)群众监督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截止目前,“辽宁阳光三务”已覆盖全省16317个村(社),注册群众860.2万人,发布“三务”信息897万条。月度浏览量最高175万人次,解决问题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9.9%;从2023年8月增加每月一次满意度测评以来,累计2061万人次参与网上评价,群众对整体系统平台的满意率在99.9%以上。
(二)基层干部群众互信度不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普遍比较关心、关注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补贴发放以及“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通过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规定、补贴领取人员等,群众随时随地查看了解相关情况,彻底打消群众心中疑虑疑惑,消除对干部的误会,实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同时,基层干部不再担心因群众不了解引起不理解而举报,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踏实感、主动性。
(三)基层“微腐败”增量得到有力遏制。通过阳光晾晒家底,“全周期”管理的闭环工作机制,有力制约了基层“微权力”,有效防止“微腐败”,倒逼干部决策更谨慎、做事更规矩、履职更廉洁。平台运行以来,全省基层干部举报量下降明显,全省社区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均大幅减少。
(四)基层监督体系得到健全完善。着眼彻底打通基层监督,建设标准一致、流程一致、开放共享的全省一体化监督治理系统平台,变过去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各自为战,为“四位一体”横向联动齐抓共管;变过去省市县乡村监督治理不能同步,为“一网通管”纵向直达快速纠治,形成合力抓基层强基础的“大监督”格局。